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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复核分配计划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共3天)。
联系方式:云浮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0766-8833593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表.doc
云浮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