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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67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结合我市项目申报入库情况和广东省商务厅下达资金项目计划情况,现将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3月11日至3月1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共7天)。
联系方式:云浮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766-883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