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商务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商务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云浮市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7 12:04:36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之“粤贸全国”品牌工程建设,促进我省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3〕132号)文件要求,支持云浮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云浮市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商协会,且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市、区)政府,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且现今未处于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阶段。

  二、支持内容

  (一)对本市结合自身产业特点,以政府名义(包括县(市、区)政府,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举办的“粤贸全国”线上、线下主题活动予以奖励。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商协会等单位参加“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内的主题活动,对参展企业、商协会的展位费、特装费给予补贴。

  三、支持期限

  支持期限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内发生且已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

  四、支持标准

  (一)以政府名义(包括县(市、区)政府、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举办的“粤贸全国”线上、线下主题活动,给予财政实际支出不超过7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支持下届同主题“粤贸全国”活动或弥补本届活动支出,不得挪用。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商协会等单位参加“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内的主题活动(附件2、3),如市财政、县(市、区)级财政对参展企业、商协会给予展位费、特装费补贴的,省财政在此基础上给予加记补贴,按照企业、商协会展位费、特装费实际支出不超过80%补贴,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10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一企一申报一项目)。

  (三)对企业、商协会参加“粤贸全国”主题活动已发生展位费、特装费、线上布展费用,地市或县(市、区)已出台相应财政支持政策但尚未补贴到位的,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0%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如相应财政支持政策在其有效期内未能补贴到位,则向企业追回省补贴资金。省商务厅将会在全省商务系统予以通报,并影响我市下一年度申请“粤贸全国”专项资金资格。

  五、申报流程

  根据本申报指南,申报单位(企业、商协会)请于72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至市商务局对外经贸合作科(地址:云浮市兴云东路120号云浮市商务局3楼)。电子版发邮箱yf8833190@163.com。

  六、申报要求

  (一)符合“粤贸全国”事项资金的支持内容要求。

  (二)已获得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报材料明细要求

  一场活动如有多家企业各自报名参加,需确定一个单位(业务职能部门或代表企业)为统一申报方,收集汇总相关材料。统一申报方可由各县(市、区)政府(或下属职能部门),市工信、贸促及经协等部门,企业、商协会担任。

  (一)对应支持内容类别,提交的相关资料

  1.举办“粤贸全国”线上、线下主题活动类应提交:

  ①申报声明书(附件1-1)。

  ②活动的主办、承办等单位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社会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政府主办的活动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③《“粤贸全国”活动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2)。

  ④项目简介和绩效评价报告。需提供项目名称、活动内容、活动规模、实施方案、活动成交额、云浮产品销售额、绩效评价等材料。

  ⑤参展企业情况说明。以清单形式列明参与的云浮企业名单、云浮产品数量、品种、展示面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附件1-3)。云浮企业在整个活动中的参展占比需达50%以上。

  ⑥项目费用支出说明。需提供项目使用资金详细支出清单及合同、有效发票等佐证材料,按时间排列装订。可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场地及设备租赁、现场搭建等费用。不得包含人员费用、接待费用等。

  ⑦活动现场相片5张、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申报材料须统一用A4纸并按现有排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骑缝章)。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2.组织参加“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内的主题活动类应提交:

  ①组织单位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社会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粤贸全国”活动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2)

  ③项目简介和组团绩效评价报告。需提供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规模、云浮产品销售额、绩效评价等材料(统一申报方汇总填写)。

  ④参展企业情况说明。以清单形式列明参与的云浮企业名单、云浮产品数量、品种、展示面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附件1-3)(统一申报方汇总填写)。

  ⑤市财政已对参展企业、商协会展位费、特装费、线上布展费用给予补贴的(不论到位与否),需提供已补贴金额及尚未补贴金额情况(附件1-4)(统一申报方汇总填写)。

  ⑥参展企业项目费用支出说明。企业需提供:一是申报声明书(附件1-1)。二是企业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社会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三是企业信用报告。四是提供参展使用资金详细支出清单及合同、有效发票等佐证材料,按时间排列装订。可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参展费、现场搭建等费用,不得包含人员费用、接待费用等。五是展位现场相片2张。六是按顺序装订,一企一册。

  ⑦活动现场相片5张、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统一申报方汇总提供)。

  申报材料须统一用A4纸并按现有排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提供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骑缝章)。企业自身申报材料加盖自家骑缝章,汇总材料加盖统一申报方骑缝章。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八、项目审核和入库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无异议后以正式推荐文件上报我局。市直部门申报材料履行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后报送我局。建议采取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集体研究等方式开展审核。市商务局将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和支持内容的项目,纳入本地市级项目库范围并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核定相关支出的必要性,并以此作为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的依据统筹编制2024年全省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最终专项资金预算以省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为准。后续省商务厅按比例向各地市提供“粤贸全国”支持资金。我市将按照省商务厅确定的下达额度,结合前期入库项目直接进行资金分配,前期未入库项目(预估项目除外)原则上不予支持。

  九、其他

  由市政府及市商务局主办的“粤贸全国”相关活动按照省商务厅申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本申报指南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表.doc

    2: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一批).xlsx

    3: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二批).xlsx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3-04-27云浮市商务局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通告
  • 2023-06-28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06-28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06-27云浮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发动企业参加2023年云浮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预通知
  • 2023-06-26云浮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下半年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单位:云浮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66-8833190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东路120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