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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云浮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和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2〕16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发展内贸促消费”工作,支持云浮发展内贸促进云浮消费,现将本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时间和使用方向
(一)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新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或项目。
(二)促消费奖励项目。用于促进消费相关的工作,包括发
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等各类模式,创新新型消费发展方式,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创建绿色商场、县域汽车综合卖场,鼓励品牌开展连锁经营,建立优化消费监测体系(包括建立有关监测指数),鼓励企业纳统,建设各类消费集聚区,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等。
二、入库标准
(一)申报项目应与“发展内贸促消费”工作、推动消费发 展直接相关;
(二)申报项目为2022年以来,新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或项目;
(三)未获得其他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工作和项目;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保持项目持续运作;
(五)申报单位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内容及规格
(一)支持到湾区城市开展商业推介活动。
主动对接湾区城市开展商业推介,引进中高端消费品牌加盟,对综合体(商圈)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组织举办限额以上企业促消费政策宣讲会。
对积极培育优质限上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军企业,推进纳统业务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市、区)组织辖区重点培育对象及限额以上企业开展促消费政策宣讲活动,开展统计业务讲解,推进纳统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每场活动给予补贴不超过2万元。
(三)支持各地按照广东省“四季”促消费活动安排开展主题各式各样主题促消费活动。
紧抓节假日、节庆消费热点,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汽车展、“520.家装节”、美食节、年货节、步行街商圈等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20场以上,促进人流集聚。积极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对每场活动主办方给与一定资金支持。其中为打造具备鲜明地方特色的美食品牌举办的云浮本土“名店名品”美食活动,给予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挖农村消费潜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积极鼓励商超、餐饮等实体零售业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开展线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活动;促进结构性人群消费,针对90后、00后新锐人群,引导国潮消费、夜间消费、直播电商消费;大力发展镇域经济,以商贸强镇建设为载体,通过限额以上企业培育,直播电商带动,深挖农村消费潜力。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建立优化消费监测体系。
各县(市、区)选出一批代表性企业餐饮、汽车、商超作为重点监测体系,监测点选取不少于20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六)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汽车企业销售补贴活动。
对接大型金融机构,委托其对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补贴促销活动,定额安排50万奖励资金,以销售发票为凭证,每辆补助1000元,用完即止。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发展内贸促消费”事项资金的支持内容要求;
(2)以“发展内贸促消费”具体活动项目进行申请,并明确项目名称、活动内容、活动规模、实施方案、效益、绩效目标等;
(3)已明确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方案,以及申请资金数额和使用范围;
(4)已制定申请资金的使用方案和监督管理办法;
(5)2022年10月前可支出完成;
(6)已获得其他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工作和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7)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内容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商务部门(地址:云浮市兴云东路120号,云浮市商务局6楼)。
(二)支持期限及相关要求。
申报资金支持期限为2022年以来,新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或项目。
五、申报材料明细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由资金申报方编写,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全部材料需加盖申报方骑缝章。
(一)基本申报材料
1.申报声明书(见附表1)。
2.填报《“发展内贸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
(二)对应支持内容类别,提交的相关资料
1.举办线下促消费活动类应提交:
①项目简介和绩效评价报告。
②活动的主办、承办等单位身份证明。政府主办的活动只提供有关活动的批准文件。
③项目费用支出说明,提供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佐证资料复印件(例: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促消费用相关合同、支付凭证、提供有效发票)。
④活动成交额、云浮产品销售额。
⑤活动现场相片5张、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申报材料须统一用A4纸并按现有排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附电子文档,每个项目单独一册)。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举办线上促消费活动类应提交:
①项目简介和绩效评价报告。
②活动的主办、承办等单位身份证明。政府主办的活动只提供有关活动的批准文件。
③项目费用支出说明,提供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佐证资料复印件(例: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促消费用相关合同、支付凭证、提供有效发票)。
④活动成交额、云浮产品销售额。
⑤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申报材料须统一用A4纸并按现有排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附电子文档,每个项目单独一册)。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六、资金审核和拨付
市商务局严格按照省商务厅下达我市总额度、本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对象、支持内容、申报要求进行单个项目审核、审批,下达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相关专项资金按先后申报顺序用完即止。该项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项资金明细清单进行公示。
八、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
市商务局将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申请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本申报指南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表:1.申报声明书
2.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云浮市)
云浮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方式:云浮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0766-8833593
云城区工信局贸易市场股0766-8860982
云安区商务局市场贸易股0766-8613926
罗定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股0766-3821468
新兴县商务局内贸管理与电子商务股0766-2977728
郁南县商务局商贸服务股0766-8499955
备注:请优先联系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附表 1
申报声明书
备注:1.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栏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2.银行账户信息须为机构账户,用于接收财政支持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附表 2
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云浮市)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