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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和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8日(共7天)。
联系方式:云浮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766-8833107。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注: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4〕4号)文件精神,提取700元作为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