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4〕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号),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结合云浮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
(一)优化汽车服务管理。便利群众办理新车入户,进一步加大新车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量,严格实行新车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联网核查制度,9座以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提交居住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全力推行新车上牌“快捷办”“一证办”。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支持保险公司将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停车位建设,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提高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比例。(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推广适宜农村市场的先进新能源汽车车型。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让利惠民促销活动,大力提振汽车消费市场。补全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和居住小区等场景充电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底累计建成2000支充电桩,便利充电环境。结合充电设施运营情况,阶段性推出降低服务费等充电优惠政策,减少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全面实行车辆购置税全业务“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云浮供电局)
(三)活跃二手车市场。落实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政策,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鼓励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合理增加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经营主体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开通线上续办二手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优化二手车异地转让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2027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着力优化反向开票流程。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流通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二手车流通企业上限纳统,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四)稳定住房消费。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对已达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预售人提取监管额度外的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对已达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项目,可按规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释放企业流动资金。通过容缺验收、证缴分离、交楼即办证等措施,推进问题楼盘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不动产权证,化解项目风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缴存职工因其在拥有产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依法保障银行机构债权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0套;2024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2个。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持续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稳妥、有序推动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因城施策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其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根据监测结果,按季度实施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房利率下限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5%,利率下限由LPR+60BP降低为LPR+20BP。(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五)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活动。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组织开展全市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统一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对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给予补贴。发动家电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鼓励企业叠加让利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专属消费信贷方案,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二、实施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六)提振餐饮服务消费。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2024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以上。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加快创新经营模式,加强与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互联网+餐饮”发展。推动云浮餐饮品牌化、品质化发展,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标准水平,积极推进粤菜美食街(区)建设,加强粤菜名店、名品培育,进一步擦亮粤菜品牌形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促进文娱体旅消费。围绕传统节庆、法定假日以及寒暑期出游旺季,鼓励消费商圈、商业综合体、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推出优惠打折产品,组织实施文旅体促消费活动、推出重点文旅产品、精品旅游线路。鼓励用人单位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各县(市、区)至少推出1-2个具有文化底蕴、教育意义的景区景点和文旅场所,支持开展工会、研学、主题党日和党性教育活动。举办村BA、村超等系列活动,丰富体育消费场景。举办2024年广东省青少年曲棍球锦标赛。突出曲棍球、击剑等优势竞技体育项目,充分做好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预热。新建一批社区体育公园,改造提升镇(街)文体广场,不断深化城乡“15分钟健身圈”建设,有条件的学校100%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优化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鼓励市场化、社会化举办音乐节、歌舞团剧场表演、徒步活动、集市活动、美食啤酒嘉年华等活动。推动条件成熟的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等申报省级、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结合当地实际,夜间延时免费开放。(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
(八)扩容会展消费。高质量推进云浮市全面对接RCEP产业工作,持续开展农业、建材全产业链、石材产业等交流合作。加强农产品展示展销力度,组织参加全国农交会、省农博会等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举办稻米节、番薯节等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节会,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谋划办好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暨石文化节,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等对接,引入设计师、专业采购商等资源,提高展会的经济效益,拉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医共体、“医师下乡”三大工程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将“网上就诊诊查费”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逐步将参保患者“互联网+”诊疗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医药费用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将“心理咨询”等医疗服务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管理,由医疗机构进行自主定价,促进医疗服务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加强养老托育服务。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级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长者饭堂”扩面提质增效,保障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需求,高质量完成不少于17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任务。积极东融湾区,引入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旅居养老基地建设,探索发展旅居养老产业。着力推进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扩大托育服务规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农村消费提升行动
(十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结合省粤贸全国及“数商兴农”等活动,不定期举办荔枝、无核黄皮、皱纱鱼腐等各类特色农产品的电商直播和线上促销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直播促销活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建设乡镇共配中心1个,完善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10个,更新改造镇级服务网点3个,支持邮政服务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2024年建设完成6个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加快融入全省直供配送网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十二)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加强云浮市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建设,发挥佛山对口帮扶我市的有利时机,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帮买促销、牵线搭桥的作用,实现本地产品走进大湾区的食堂、超市、学校。借助“邮乐商城”“邮乐优鲜”等平台和邮政快递渠道优势,推动特色农产品进城。(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十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禅文化、石文化、南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农耕体验、研学、民宿等乡村旅游多元业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线路,推动单一景点向综合旅游目的地转变。创新乡村休闲产业经营模式,组织各地积极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县、镇、点)申报工作,把建设农业公园和休闲农业示范点作为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十四)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新增490个5G基站,探索5G在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场景应用,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为壮大数字消费提供有力支撑。培育1-2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培育1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十五)推广绿色消费。继续落实《云浮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绿色积分奖励等手段,推动消费者养成绿色低碳消费习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作用,加强对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消费载体升级行动
(十六)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推进中心城区打造全市商贸中心,盘活主城区内现有在营项目,加强与湾区对接引进中高端品牌,鼓励复欣广场、益华广场等综合体开展主题式、体验式、智慧化场景改造。支持打造多点布局的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谋划推动南山酒吧街升级改造,与东西街串珠成链,提升品质消费空间,引导培育建设新兴、郁南等县域步行街(商圈),打造罗定、云城餐饮集聚区,提升县域消费供给水平。建设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加快培育消费节庆品牌。围绕打造“青春云浮Go”消费节庆品牌,举办全市性主题促消费活动,深入实施“一城一节一IP”行动,打造品牌消费节。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引导外贸企业对接国内消费需求,利用电商、展会平台,加强内销品牌和渠道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八)支持消费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推动云城区、郁南县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县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商业发展及县域汽车综合卖场规划发展工作,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商和4S品牌店聚集建设、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大对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完善报建手续的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放心消费护航行动
(十九)加强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加强对餐饮、文旅、体育等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延期、续贷、利率优惠等安排。支持银行机构持续发展个人信用卡等短期消费金融业务,满足餐饮、文旅、体育、康养、托育等接触型服务行业的复苏性消费信贷需求。巩固、深化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成果,推进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为我市消费增长向稳向好发展提供良好的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加强“县域普惠金融”项目的推广,争取发放更多的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的线上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二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推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12315平台上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保持在98%以上,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市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促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县(市、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探索有效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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