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云浮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云浮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精神,锚定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攻坚发力,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奋力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4.8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近10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钢铁、铝型材、机械、水泥、化工、不锈钢制品、石材加工、陶瓷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机器换人”,“点”上打造数控单元,率先在机械加工、建材、能源等安全风险较高、作业环境较差的行业推广实施;“线”上进行自动化改造,率先在电子元器件生产、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推广实施。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坚持分行业推进与梯次培育相结合,重点推动石材、化工等产业集群数字化升级,以生产装备数字化升级和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为重点,每年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选树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动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消防基础设施优化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经济性。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显著提升城中村区域供电质量。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面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开展老旧小区及周边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安防、垃圾分类、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督促更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电梯,支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等数智化改造。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云浮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建设改造污水管网力度。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燃气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大供水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强化雨水管网及窨井盖的破损修复和更新。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升级。建设改造一批城市公厕。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电动化替代,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更新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及电动三轮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更新使用。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LNG动力船舶应用,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改造,推动在建和新建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与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开通营运,进一步推动已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拓展服务功能,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络相匹配的服务区体系。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密、优化和加油站升级改造,发展“服务区+”多场景平台生态。普通干线公路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已建服务区逐步增设充电基础设施。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多渠道补齐教育领域设备短板,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推进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我市职业院校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更新,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工作,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施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调整优化全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结构配置,并配备较高舒适度和适老化的设施设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二、三人间病房占比80%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改造要求,聚力发展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基本完成老旧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探索推进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等新模式。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发动汽车经销商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叠加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组织开展全市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给予补贴。发动家电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鼓励企业叠加让利支持,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鼓励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新场景。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对购买绿色智能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落实《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地和分拣中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落实《云浮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换新+回收”新模式,推动建设废旧家电等分拣中心。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优化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推进资质企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实力的二手车销售主体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培育或引进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加快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培育一批前瞻性、示范性、引领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发挥绿色制造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导向性作用。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拆解监管。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五、实施标准引领行动
(十七)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严格执行钢铁、陶瓷、水泥、化工、造纸等方面能耗、排放等相关标准,提升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推动完善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对应行业的排放标准,推动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的升级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争取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宣传贯彻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配合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推动完善广东碳标签机制。引导参与“湾区标准”研制和“湾区认证”项目实施。开拓RCEP和“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助力我市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事后奖励、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的支持方式,激发企业开展工业技术改造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挖潜增效,加大项目储备,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落实“制造业19条”、“云浮石材10条”等扶持政策,按规定对入库而未获得省级资金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补。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及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家电促消费奖补资金等相关资金,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发放家电补贴,争取更多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向我市倾斜。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银企交流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组织调度,做好服务优化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能力。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发挥我市各类金融基金平台的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作用,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加强与融资租赁机构合作,有效服务我市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统筹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突出需求导向,强化结果应用,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联动,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广交会等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和调度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接对口上级单位,积极摸清底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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