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1〕12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政府
公物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我市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公物仓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政府公物仓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我市政府公物仓建设、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研究建立我市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处置联动机制,推动涉案和罚没财物信息共享互通;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我市政府公物仓建设、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公安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协调财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核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有关事项,报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审定。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或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财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政府公物仓建设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本级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公物仓建设、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依法依规、规范高效”的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格局。
附件:云浮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云浮市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泽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雄光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廖政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子超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袁伙月 市财政局局长
吴月德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吴宏逵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志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必教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卓州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莫 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初云宝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崔志荣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袁晓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维敏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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