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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云浮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云府函〔2020〕67号)
  • 时间:2020-09-21 15:28
  •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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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0〕6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云浮市食品

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云浮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府办〔2016〕64号)和2019年云浮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云食安办〔2020〕4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通报如下:

201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着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在各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经市食安办组织部门评审、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形成2019年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云安区、郁南县评为A级; 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评为B级。按照《云浮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云安区、郁南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励的重要参考。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新的挑战,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带来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安办另文印发。各县(市、区)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市食安办。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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