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0〕5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浮市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验收结果
和挂牌督办2020年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自我市开展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和现场复核情况
根据《云浮市2018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73号)精神,我市继续对云城街道东安一巷以及罗定市大型城市综合体挂牌督办。2019年以来,云城区、罗定市政府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现象以及区域内企业消防设施配置不足、设置不合理等存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实施整治,成效显著。云城区政府先后排查云城街道东安一巷“三小”场所81家,共发现安全隐患300多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80多份、搬离违规住人3处、通过砌墙或安装防火门方式实行物理分隔26处、整改电气线路问题65处,并要求所有商铺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罗定市政府通过会商研判、约谈主管单位、行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式推动城市综合体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其中集体约谈3次、签订承诺书5份、开展消防演练5次;同时要求被挂牌督办的城市综合体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开展全面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落实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和“三清一查”责任。近期,结合当地自验情况,经市消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并验收合格后,云城街东安一巷、罗定市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两个火灾高风险区域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予以摘牌。希望摘牌的地区和单位要注意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持续深化和巩固成效,对于现场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1)继续跟进整改,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防止隐患出现反弹。
二、挂牌督办2020年火灾高风险区域
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和《云浮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消安委相关工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云城区南盛镇人民路街道列为云浮市2020年火灾高风险区域进行挂牌督办。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和郁南县应根据当地火灾形势,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挂牌督办至少1处火灾高风险区域(行业)或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组织开展相关整治和验收工作。同时,由于郁南中荣制衣有限公司(厂房)被省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要求于2020年10月前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请郁南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指导企业从严从实按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治任务,确保顺利摘牌销案。
参照省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工作模式,2020年11月底前,云城区政府需将市2020年火灾高风险区域自验自评情况和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复核问题跟进整改情况,罗定市政府需将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复核问题跟进整改情况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进行复核(细则另行印发)。对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继续挂牌督办,对整治工作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严重问题的,提请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提醒。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7月1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各地挂牌督办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张海鹏,联系电话:8868009)
附件:1.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复核发现问题列表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
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0〕48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复核发现问题列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网页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
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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