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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0-01-23 16: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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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企业开办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窗通办”服务区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天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施工程领域“多图联审”改革,简化办事环节,进一步提高联审效率,全年已多图联审610宗。实现工程建设项目68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原来20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64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进强县(市、区)放权。整合镇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将审批服务集中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累计升级改造了361个镇村两级党群服务机构,1964项镇、村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2751项事项可提供“代办+代送+快递到家”服务,试点镇街事项承诺办理整体总时限比法定整体总时限压减超50%。

2.加强诚信政务建设。建成云浮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归集了全市29个部门160类数据约2565万条数据,清洗入库并交换到省平台约2233万条数据。“信用云浮网”改版正式切换上线,累计公示行政许可123956条,行政处罚8517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组织开发“联合奖惩,一键搞定”程序,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开展市级部门机构改革期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市级完成2440项涉改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并发布。推进“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云浮专版及“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云浮专版建设。全市依申请办理6类“最多跑一次”事项共5918项,占比98.44%;“粤省事”云浮专版正式上线事项507项,接入电子证照52个,实名注册人数超61万人。“粤商通”已上线114项涉企服务。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1.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确定2019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3项,预备项目1项。认真开展立法立项论证,大力推行“开门立法”,广泛调研、座谈、论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建议。《云浮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六届七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12月24日印发,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六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并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2.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大力开展各项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机构改革、“兜底条款”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确定废止27份规范性文件。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形成市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22项,并及时向省司法厅报送。

3.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件,通过审查并印发出台14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报备了1部政府规章和2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45件,通过审查并印发出台29件;承办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8件;承办省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的征求意见64件。

(三)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水平提升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报告制度,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严格实行年度报告清单制度,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生的政府决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公布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出台前依程序报市委同意。2019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4项,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均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政府内聘政府法律顾问13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7名,共办理法律顾问事务381次(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市247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其中市直执法单位38个,各县(市、区)执法单位209个。全市205个行政执法部门210个行政执法主体实现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公开。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年内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深化机构改革,根据事权和职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完成。市级组织2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428人参加考试;全市31个执法单位组织了专题培训和考试,899人参加培训,795人参加考试。全市审核申报行政执法证1242个,审核注销执法证件223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1.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紧盯“三类人”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受理信访举报151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58条,立案902件902人,结案处分623人。深入推进法法衔接,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和协同办案机制,向司法机关移送线索16件,收到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移送线索30件,向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通报线索处置情况27件。

2.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市审计局共计完成审计单位16个,移送处理事项6件,除了未到整改期限的审计项目外,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及时纠正。

3.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市检察院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对公安、法院、监管场所、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均被采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2份,回复52份,获采纳48份;9起执行案件进行了监督,人民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合法及时开展执行工作。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畅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门户网站数据迁移工作,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是全省第2个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地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搭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65223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847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1974条。政府公报发布信息数660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13篇,通过微博微信及其他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事件数751件。

(六)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全市各镇(街)均聘请2名专职调解员,全面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407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76%,无发生涉千人以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2.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完成市政府行政复议庭搬迁重建工作,实行案件审理“实地核查、公开审理、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的模式,将案件调查和审理下沉争议纠纷一线。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83件,经审理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45件,综合纠错率为31.69%;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20件,经法院审理结案85件,维持58件,改变行政机关决定17件。

(七)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政府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1.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先学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4场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9期,“书香大西关读书讲坛”10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普法办会同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首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市直1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抓好干部学法考试。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任命干部任前考法制度,人社部门每年组织新录用和新任职干部进行法律培训考试。全市5万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98%,及格率99%,综合排名全省前列。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市、县普法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共开展295场“宪法在我心中”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中小学校“宪法教育大课堂”全覆盖。利用各种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15”、“6·26”“12·4”等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法治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了460场宣传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其中4个法治公园和实践基地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云浮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全市932个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96.6%。全市有6家500人规模以上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云浮市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称号。

(八)强化统筹谋划和督察考核,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强化统筹谋划。及时印发《2019年云浮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云浮市2019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订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及细则,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顺利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各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全省排名第12名。1个单位和3个个人获评2018年度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市申报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单位8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1 个。

2.强化督察考核。落实《云浮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分值权重占总分值的15%。市委依法治市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我各级行政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推动我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奋力打造“两新一前列”、促进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政府立法机制,科学制定和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五)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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