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何柔怡)3月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室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时间的请示,《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审议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工作计划(审议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会议计划安排(审议稿)》《2023年云浮市人大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和督办工作方案(审议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审议稿)》。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谋划、合理安排好全年工作任务,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各项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并按照工作计划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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