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钱枫) 12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表决通过了《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草案三次审议稿)》《云浮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建议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经会议审议,决定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13日召开,会期两天半。
与会人员还分组审议《云浮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妙丽、苏培芬、江洪灿、曾云锋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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