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的执法真是有人情味,给了我们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近日,云浮某石材加工企业办税员李女士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申报及逾期申报的行政处罚时被告知“首违不罚”,真切地感受到了税收执法的温度。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清单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囊括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对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云浮税务部门积极探索落地政策,教育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规定,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真正体现税收执法力度的“刚柔并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自今年4月1日“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施行以来,截至10月,云浮市已有1188户纳税人受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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