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就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迎接有关考核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晓峰出席会议并作出部署讲话,在家班子成员、有关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会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对照《云浮市营商环境改革问题清单》分析全市法院有关工作存在的不足,就如何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提升法院工作成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会议认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城市竞争、区域竞争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应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持之以恒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法院新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会有关要求,高质量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和有关考核工作,有效促进全市法院工作质效提升。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理解省委、市委大力抓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是当前发展之需、振兴之要,也是解决当前实际问题,加快推动云浮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之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抓紧抓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围绕省委、市委具体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由院党组全面统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和迎接考核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聚焦问题整改清单中的堵点难点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和考核项目成绩。三是主动做好谋划。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信用者的合法权益。要立足于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新领导班子提出的“一个目标”“两条主线”“三大抓手”“四大优势”“五大问题”“六张名片”发展思路,强化法院职能作用发挥,抓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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