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夫(1891—1928),今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城头村人。民国初期, 随长兄到香港谋生,在外国轮船做苦工,受中国工人运动先驱苏兆征和林伟民的影响开始投身工人运动。1921 年 3 月 6 日,在香港参加中华海员工会成立大会,积极发动海员参加工会,向船老板、工头做斗争。翌年 1 月 12日,带领同船的中国海员参加罢工,并得到广州、香港各界人士和各业工人的同情和支持,迫使港英当局和资本家接受复工条件。1925 年任省港大罢工纠察队第三大队第九支队队长,驻深圳,担负封锁香港的任务。次年 1 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海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执行委员,并任交际部主任。同年 4 月,参加在广州召开的香港各工会代表大会。同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 年,在海员中秘密组织革命武装,任海员工人赤卫队第二大队长。12 月 11 日凌晨广州起义枪声响后,陈剑夫带领赤卫队攻入靖海区署,接着又在长堤、靖海路一带守卫。在巷战和肉搏中受伤。后来,到香港找党组织。1928 年初,回家乡城头村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同年四五月间,被选为中共云浮县委委员、常委, 后任县委书记。8 月 29 日在城头村遭逮捕,31 日于小河墟尾鱼苗塘边遭杀害,时年 37 岁。葬于腰古城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