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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4-04-29 14:4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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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学习氛围,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能力,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地各单位应持续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采购能力。现就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推动加快建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要求,持续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国家、省和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等。


    三、宣传形式

    (一)现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答疑。同时在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宣传区域、悬挂横幅,对过往人员派发宣传册子,现场宣传现场解答。也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邀请部分企业代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和采购人代表等参加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同时要积极拓宽宣传方式,采取举办知识问答竞赛、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宣传资料和设立宣传橱窗等方式,提高现场宣传效果。

    (二)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政府采购网、公众号、单位门户网站和营商环境专栏等宣传平台,详细解读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对政府采购热点、疑点、难点进行宣传,提升信息化技术支撑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能力。

    (三)业务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邀请政府采购业内知名专家、兄弟单位政府采购监管业务能手等方式或借助国内、省内知名协会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多种途径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不断强化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有条件的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应积极参加各类外部业务培训,也可通过内部培训的形式不断增强岗位业务知识储备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是政府采购领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通过活动不断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全市“一盘棋”,大力支持和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精心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的组织工作,深入搞好思想动员,强化组织领导。各供应商、市场主体要动员相关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特别是针对我市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落实方面的短板、弱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三)确保宣传效果。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做出及时回应。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优化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对象,通过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宣传活动的组织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识到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要建立健全学习和宣传培训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宣传队伍。同时要及时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调整工作思路,推动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云浮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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