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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云浮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22-01-10 17:0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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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严格落实“过 紧日子”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优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计划备案等管理 

    (一)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按照“数字财政”和全 省“一张网”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在全市范围内的部署、推广和应用,推动政府采 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计划备案、需求制定、交易执行、 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评价反馈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电子化运行,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本通知发文之日起, 各级预算单位应自行在云平台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后实施采购活 动,并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至云平 台,财政部门将不再受理纸质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备案。 

  (二)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采购意向 公开的责任主体意识,充分认识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 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采购意向,并 做好已公开意向的咨询答复工作。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本 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集 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未进行意 向公开的项目,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二、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一)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以下情形的,由采购人 在云平台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并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后, 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1.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内的进口产品; 

  2.同一预算年度内,已经核准同意的同一进口产品; 

  3.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或者使用市级社科项目资金采购的进 口科研仪器设备。 

 (二)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以下情形的,由采购人 在云平台提出申请,通过同级主管预算单位核准,报同级财政部 门并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后,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1.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中国境内有国产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的。 

(三)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论证,专家应当客观、独立地提出具体论证意 见。专家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 1 名法律 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熟悉该产品的专家。论证专家可由采 购人自行选定,也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论证专 家应当与采购人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采购人不得作为专 家组成员参与论证。 

(四)拟采购的产品有国产同类产品的,原则上不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确实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从进口产品的 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国产同类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等 方面提出申请,论证专家应当客观、独立地就采购人的申请理由 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并按照规定格式(详 见附件 2)由论证专家手工填写。

 (五)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当优化进口产品审核程序,科学 制定进口产品申请的归集周期和频次,实行“一揽子”核准。在 收到下属单位的进口产品申请后,原则上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办 结。在审核拟采购进口产品时,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超标准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经济性和效益性等。报送 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材料应包括: 

 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申请采购进口的 理由等基本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明细表(附件 1);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 工作单位和职称(附件 2); 

 4.项目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5.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中国境内有国产同类产品但无法 满足实质需求的进口产品的,还需提供国产同类产品和进口产品 在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等方面的对比情况表以及本单位“三重一 大”事项议事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等;

 6.主管预算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建立部门进口产品清单管理 为优化进口产品管理,减少专家论证等重复性工作,市级主 管预算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本系统内有一定共性需求的进口产 品进行梳理、分类和汇总,组织专家集中统一论证,形成部门进 口产品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并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一)制定主体。 由市级主管预算单位结合部门采购需求特点制定部门进口 产品清单。 

(二)制定程序。  

  1.征集产品。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征集并汇总年度本部门进口 产品。具体包括进口产品名称和型号、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依据 以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 

  2.专家论证。专家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必须 包括 1 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熟悉清单内产品的专家。 专家组应当重点对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国产同 类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等方面,进行客观、独立地的论证, 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并按照规定格式(详见附件 2) 由论证专家手工填写。  3.公示。主管预算单位将论证后的清单在“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但不限于:进口产品的名称和型号,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及相关说 明,专家组对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家组成员 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等。 

 4.异议处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清单有异议的, 可在公示期内或者有效期内向主管预算单位反映。主管预算单位 应组织专家重新论证,异议事项成立的,应当将该产品从清单中 删除。

 5.备案。公示期满后,主管预算单位应行文报市级财政部门 备案并附以下材料:

 (1)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及相关说明; 

 (2)参与论证的各专家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3)进口产品清单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情况。 

 (三)使用时限、范围。 进口产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限不得超过 1 年。清单 有效期内,供应商提出异议的,主管预算单位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省级、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市级以 下同系统的预算单位可共享使用。 四、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 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 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 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 投标(报价)人仅有 1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报价)人仅有 1 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 开始前,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论证。专业人员可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也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论证专业人员应当与采 购人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专业人员应当客观、独立地出 具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论证意见:一是采购项目预算安排是否科 学合理(附件 3);二是采购项目是否必须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附 - 6 -件 4)。论证意见应按照规定格式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

 (三)采购人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达到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货物或服务项 目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 

 (四)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 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 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主管部门审查。主管 部门应重点审查该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政府采购 法》第三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 形,以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主 管预算单位同意后,由采购人行文报市级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并提 交以下材料:

  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基本情况说明;

  2.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货 物或服务项目,需提供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定的会议纪 要、记录等;

  4.主管预算单位的书面审查意见; 

  5.参与论证的各专业人员的书面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6.“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

  7.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的主要依据和理由、 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应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 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提高采购人员专业化知识, 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执行相关支出标准,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合理科学确定采购需求,规范采购程序实施。严格按照 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确保采购结果符合采购需求,实现既定 的绩效和政策目标。 

(二)主管预算单位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政府采购核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促进采购领 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过紧日子”等要求,加强对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活动的督促和指导,从严审核政府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 进行。

(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利用云平台智能监测、大数据预 警等手段,对采购人采购申请事项、申请理由、采购价格、资金 来源以及主管预算单位审核事项的时效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预警监控,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意向公 开、未落实资金来源等情况的项目,通过云平台予以预警及限制 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并不定期对相关项目和单位进行通报。 

六、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执行中涉及需要调整本地区云平台相关操作权限和功 能设置的,请及时书面报云浮市财政局审核后向广东省财政厅申 -请调整。

  附件:

  1.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明细表

  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3.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4.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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