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云财采购〔2020〕 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提出的“规范并逐步在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有关要求,我市集中采购目录与省保持一致,其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并备案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实施。
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云财采购函〔2016〕13号)、《关于暂缓调整云浮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云财采购〔201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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