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
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市发改局等48个市直部门的《云浮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云浮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6515项,其中市发改局69项,市规编委15项,市经信局120项,市教育局130项,市科技局51项,市民宗局79项,市公安局465项,市监察局28项,市民政局144项,市司法局80项,市财政局175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62项,市国土规划局153项,市环保局291项,市住建局542项,市交通运输局441项,市水务局236项,市农业局391项,市林业局169项,市商务局72项,市文广新局253项,市卫计局294项,市外事侨务局8项,市审计局41项,市国资委13项,市工商局569项,市质监局386项,市体育局38项,市安监局299项,市食品药品监督局314项,市统计局24项,市旅游局80项,市城市综合管理局89项,市法制局32项,市人防办108项,市粮食局37项,市地方志办12项,市供销合作联社4项,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3项,市金融工作局5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项,市行政服务中心0项,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0项,市代建中心2项,市打私办7项,市档案局51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项,市公路局24项。
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市编办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
各地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云浮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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