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市场监管 >正文
云浮市司法局报送《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函
  • 时间:2022-01-30 15:39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云浮市司法局关于报送《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函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20]146号)和领导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试点事项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制定并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免除处罚的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动态调整免罚清单。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等予以处罚的要求。请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研究,按照附件2格式填好《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20201213日前通过OA系统报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逾期视为第一批无拟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20]146号).doc

附件2《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xls

云浮市司法局

20201113日  


(联系人:卢金德,电话:8330048138267837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