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20〕146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现将《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云浮市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
云浮市司法局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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