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档案材料原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备注: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中心受理;③申请人将档案材料寄至我中心。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③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即时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政审函
(2)政审(录用)表格
(3)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相关单位根据规定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办理参军、录用、入党、出国(境)、升学等政审。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政审材料。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介绍信
3.受理条件
①接收党组织位于广东省内;②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并确认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准确名称;③党费缴纳至转出当月;④工作单位及街道有党支部可接受的党员必须转出组织关系;⑤有云浮市固定房产(住所)的党员必须转出组织关系至其所在街道;⑥有云浮市(非集体)户口的党员必须转出组织关系至其所在的街道。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党员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并收缴党费到转出当月→工作人员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并回传接收回执→工作人员登记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人才集体户在户人员需使用个人户口时,可以办理户口页借出。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取号 → 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 窗口鉴别审核材料,出具业务受理回执 → 借出户口页 → 现场办结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人才集体户口在户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窗口现场办理 → 取号 → 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按迁出类别择一提供材料 → 窗口鉴别审核材料,开具户口首页和提供个人页,办理户口迁出人才集体户 → 本人自行办理入户 → 业务办结 迁出类别: 1.户口迁出至云浮市内自有房产:提供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或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2.户口迁出至云浮市内公租房: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公租房合同原件; 3.户口迁出至云浮市内单位集体户: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单位同意迁入证明、云浮市房管局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4.户口迁出至云浮市内街道公共集体户:了解清楚拟入户地所属街道或派出所名称,提供准确的入户地址; 5.户口迁出至广东省内(不含云浮市):准确的拟入户地“户籍地址”(无须证明材料)。 6.户口迁出至广东省外:准确的拟入户地“户籍地址”或《准予迁入证明》。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人才集体户口在户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中心受理;③申请人通过快递或本人到现场归还户口页
取号 →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 → 窗口鉴别审核材料→ 现场办结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在职证明
(3)营业执照
(4)离职证明
(4)档案转递通知单
3.受理条件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拟接收档案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③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④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⑤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⑥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⑦工作人员在原存档单位开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退回;⑧为存档(经办)人员开具存档证明。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调档函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③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④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⑤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⑥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借阅人事档案。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借阅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借阅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出登记表》上登记;④将档案密封、盖章交给借阅单位,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⑤归还时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查档介绍信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11月20日起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④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⑤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办事窗口提出申请;②工作人员核定身份后当场出具
5.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66-12345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6-8921733
7.办理窗口
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766-892173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云浮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0766-8921733
云安区人才工作服务局:0766-8613152
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0766-3838663
新兴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0766-2890029
郁南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0766-759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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