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社函〔2022〕171号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经办服务,聚力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沟通和上报。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6日
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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