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市监科字〔2023〕4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配套文件的通知》(市监信发〔2022〕5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2〕468号)要求,建立并持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统筹实施精准监管,破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运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在对全市全量企业实施科学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到2023年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实施分类行动。
1.协助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在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协助省局构建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建立具有本领域特点的专业型指标体系,更加精准反映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有效归集涉企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规定的应当归集并依法公示的涉企信息为范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归集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协调归集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探索运用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有关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风险信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统一动态自动分类。依托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统一动态自动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按月动态更新,同时,分类结果仅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对外发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监管效能行动。
4.推进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省级双随机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通用型),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相结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探索建立“通用+专业”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更好实现全链条监管。市场监管其他业务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探索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相结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为企业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拓展企业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应用场景,实现与市场监管各领域深度融合,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优化内部监管资源配置。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风险行动。
8.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各专业领域要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根据监管需求、监管重点和不同专业领域的特点,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实时监测,对企业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综合研判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分析,对区域性、行业性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系统性风险。[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本工作方案,指导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重点领域、专业领域各业务条线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本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信息安全。要强化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构建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要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安全防护意识,明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只可用于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是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可对外公开。要严防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外泄,对于违规泄露、篡改分类结果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企业诚信理念的宣传,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自律经营。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成效,做好经验交流推广,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地区、各条线、各业务领域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特别是在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方面,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探索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扩大覆盖面,提高有效性。[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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