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云市监科字〔2022〕99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市质计所,省特检院云浮检测院:
现将《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在非常之时担非常之责、用非常之策,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青山常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现制定有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扩大市场主体增量
(一)大力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引导企业全面应用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开办企业全流程线上通过“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以及“粤商通”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统一认证、一表填报、一次申请、数据共享,即时审批,实时反馈”;线下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一窗通办”专窗,实现“同一窗口、一套材料、一人办理、一窗发放”,“一窗通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账户,实现开办企业环节不超2个、时间不超1天办结。(责任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二)大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与“一照通行”改革,协同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实现一次申办、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开办企业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争取实现全市网办率达88%以上,实现开办企业“零跑动”。对部分企业实施企业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改革,商事主体自主承诺住所真实性和合法性,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不再需要提交场地使用证明。为新办企业和既有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落实“一照多址”改革。实施歇业登记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事主体在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申请保留主体资格、不按照自行停业处理,待情况好转后重新启动经营。(责任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三)大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开辟市场经营“绿色通道”,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办理企业经营许可事项时,予以优先办理、加快办理。对于涉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推行重点项目及时介入、跟踪服务,加强指导,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助力企业便捷办理证照。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在销售活动前依法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
(四)推动“个转企”。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个转企”的优势、便捷准入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大程度提高社会对“个转企”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信心。对“个转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信息咨询,协调解决“个转企”遇到的问题。落实首办负责、限时办结、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在主要登记事项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无障碍准入”。按照“实施一批、带动一批、储备一批”原则,按行业、分区域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重点指导、跟踪服务,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转企成功率。(责任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二、稳定市场主体存量
(五)落实减免政策。深化免费刻章服务,参考省内其他地市做法,大力推动各地政府为新设市场主体免费提供4枚印章,预计每年可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约396万元。严格落实免征优惠政策,对符合免征政策条件的企业法定检验检测业务全部免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加强完善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对收费目录清单严格坚持“五不进”,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明确管理部门、管理权限、执收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确保“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充分发挥“一中心七省站”检验检测平台、自主创新研发中试平台、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平台、检测技术研究与检测方法制修订平台、高端人才吸聚平台和技术人员培训平台以及云浮市中药检测平台等作用,以非营利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方面的业务培训,免费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责任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计量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质计所、省特检院云浮检测院)
(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航运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涉企收费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中央、省、市各项减免政策,对涉企收费中存在的乱收费违法行为严肃依法查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七)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大力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混合贷”,年内融资6亿元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年内服务企业70家以上。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需求,年内对接高校院所10家以上,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70家以上。(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科)
(八)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帮助指导市场主体按时完成年报公示,确保市场主体“应报尽报”,避免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因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造成信用受损。主动联系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核实失信原因,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积极开展信用帮扶工作,尽快指导其办理移出失信名单,暂不予纳入清理吊销企业名单。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智慧监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增加抽查频次,提高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降低抽查比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科、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事项相关科室)
(九)推行柔性执法。衔接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适时动态调整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包容免罚模式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模式,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三、提高市场主体质量
(十)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和现场实地指导,帮助不少于5家中小微企业有效提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能力,培育不少于2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实验室管理规范,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质量标杆企业。实施3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5个重点产品(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免费为500家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实行跟踪,针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把好产品出厂关。开展产品质量“问诊治病”活动,积极与“产品医院”联系,对问题产品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深入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及企业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加强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责任单位:产品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市质计所)
(十一)提高企业创新水平。聚焦云浮战略性产业集群,年内新建2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培育4个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年内新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为园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集成服务。围绕云浮岭南中药和云浮石材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助力创新主体明晰产业创新发展方向和路径。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涉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加强与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合作,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给予资助。(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十二)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建设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大力创建自主品牌,对有注册申请商标意向的市场主体专门指导,并一对一地帮助企业完善商标品牌管理,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续展、运用、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参考信息和咨询服务。大力协助云浮市石材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争取今年6月份提交注册申请,年内成功注册。大力推进“云浮石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争取今年8月提交申请材料,争取2023年上半年成功注册,多角度擦亮云浮石材品牌。继续做好南药产品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指导工作,擦亮云浮南药品牌。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促进科、质量发展科)
(十三)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帮助企业开展标准查阅、查新,满足企业对标准信息的需求,鼓励指导企业通过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融入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年内力争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250项以上。(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四、精准帮扶重点行业发展
对食品、生物医药、化妆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大调查、大摸底,摸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主要诉求,制定重点帮扶企业清单,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精准施策。
(十四)加强食品行业帮扶。实施食品生产“诊脉工程”,免费为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布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提供技术帮扶服务,重点指导在产3家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帮扶行动,“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指导食品经营者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市内商场超市等主体积极对接全市出口转型内销的食品生产企业。鼓励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预制菜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助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免费开展系统问诊。配合市金融局、商务局做好餐饮行业融资相关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消费券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消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开展线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活动。(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市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科)
(十五)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新建或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从外市整体或部分迁入的,协助企业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开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服务企业尽快落地;支持原有的医药产业新建项目或提升改造,采取开辟快速通道和并联审批等形式,加快办理。在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的前提下,启动快速审查程序,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动态进展,加快审评、审批的进程。加强跟踪服务,从生产注册审批过程指导、GMP符合性检查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尽快通过注册及生产审批,助推企业尽快投产。加强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中药材种植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指导3个在建省级南药种植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加快建设进度。配合市中医药局推进我市药品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标准化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推动化妆品产业发展。支持园区经济建设与发展,在广东(新兴)万洋众创城项目园区设置“市场监管服务岗”“党员先锋岗”,推出“一窗通办”服务专窗,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为落户云浮万洋众创城的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等业务指导,代办相关业务,企业申办业务实现“一窗通办”“100%园区办理”。设立“云浮市化妆品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援助工作站”,方便园区企业做好化妆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化妆品知识产权纠纷维权。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对接园区企业,做到“有事就微联络员”“不出园区事办妥”。全面推行“套餐式、零距离、无纸化”的服务模式,梳理出园区企业开办、创新发展过程中所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事项清单,逐项列出申办所需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提供给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五、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
(十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对平台经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法》政策解读和约谈指导,督促平台经营企业认真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依托网络交易信息系统,加强平台交易行为监测。聚焦消费者投诉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商品,开展平台经营专项执法检查,推行“线上巡查+线下核查”一体化监管模式,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侵权假冒、价格欺诈、刷单炒信、流量造假、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快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指导平台经营企业积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十八)促进公平竞争。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大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政策,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和制度性成本。(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十九)维护市场稳定。强化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米面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物资用品的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乘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密切监测和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与认证、违规直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监督科)
(二十)提振公众消费信心。贯彻落实《2022年云浮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扩大“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覆盖面。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处理时间。(责任单位:市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协调与应急科)
(二十一)打造非公党建“红色引擎”。在全市市场监管所建立党建指导站。加大石材、南药、不锈钢等行业领域组建党组织力度,加强温氏、翔顺、惠云钛白等“链主”企业党建,加强与组织部门、工信、中医药、工商联的联系,统筹力量指导年内成立石材、南药行业党委,推动建立特色产业链党委。做好外卖送餐业态党建工作。推进“小个专”党支部示范点建设,围绕我市“七大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打造一批“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增强“小个专”企业凝聚力、战斗力,今年各县(市、区)要新增“小个专”党支部示范点不少于1个。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店”创建活动,2022年各县(市、区)要新增“共产党员示范店”不少于3个。充分发挥全市个私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投身稳经济大局。(责任单位: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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