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前期,按照《关于开通基层窗口人员的外资企业和股份公司登记初审权的通知》(云市监科字[2019]181号)的要求,市局为基层窗口人员开通了外资企业和股份公司登记初审权,目前运作情况良好,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就近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和我市的工作部署,为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就地提交申请材料,减少群众来回跑动的次数,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开通基层窗口人员商事登记受理初审权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进一步开通基层窗口的市局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操作权限,授予基层窗口受理初审权。
一、授予开通权限
(一)关于授予开通营业执照打印、发照权限。市局在前期授予基层窗口指定业务人员的商事登记受理初审权基础上,将市局核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打印、发照权限授予指定人员,并将业务专用章分章、营业执照(已盖市局公章)分配基层窗口管理使用。
(二)关于授予开通其他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打印、发证权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指定若干名窗口业务人员开通赋予市局其他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初审、打印、发证权(开通新增权限事项清单、开通窗口人员名单见附件),代表市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报市局审查核准后,代表市局发放许可证件和通知书。
二、业务操作
(一)营业执照打印、发照业务操作:
基层窗口人员接收到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核准的商事登记业务后,进入业务系统进行打印营业执照和相关通知书,并代表市局发放营业执照和通知书。
(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操作:
1.业务预审。基层窗口人员对现场收到的书式申请材料,可以使用扫描、拍照等方式形成图片或pdf文件后打包发送(可通过OA系统、微信或其他方式),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预审。
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预审不通过回退业务的,窗口人员要指导申请人补正材料。
2.业务受理核准。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预审通过后,基层窗口人员代表市局收取书式材料(注意与初审材料一致),并在相应业务审批系统启动受理,发给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审查、核准业务。
3.特殊环节审查。如业务环节涉及须要现场核查或组织专家验收的,基层窗口人员受理后直接流转到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业务科室组织核查及出具现场核查结论后流转到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核准。
三、审批证件送达和业务归档
(一)证件送达方式
1.如申请人选择现场领取办理结果证件的,由市局邮寄审批证件到基层窗口,申请人就近在基层窗口领取证件。
2.如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方式领取证件的,窗口人员要指导申请人提前在申请环节填好委托邮政EMS代领证件的委托书,市局负责通知邮政EMS代领证件寄递申请人。
(二)业务归档方式。窗口人员代表市局收取的书式材料要及时归档,重视档案保管工作,每月一次定时寄回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存档,如有紧急查档情况的要立即寄档。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关于市局业务专用章和空白证照使用管理要求。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负责与各基层局交接业务专用章分章和空白证照事宜,各基层局负责保管市局分配的业务专用章分章和空白证照,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只允许用作代表市局发放证照和通知书使用。如发生印章和空白证照损毁、遗失情况的,须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关于市局业务帐号管理要求。市局信息中心负责为各基层局被授权窗口人员开通业务系统帐号,窗口人员如有岗位调动等情况的须及时向市局申请帐号调整。如涉及使用电子密钥的,窗口人员须保管好电子密钥。
(三)关于业务指导要求。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对授权基层受理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业务指导、政策答疑,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负责对授权基层受理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协调沟通。
附件: 1.市局行政审批事项新增授权清单
2.基层窗口人员新增权限名单
3.业务专用章交接表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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