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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时间:2023-06-27 10:1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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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云浮新区自然资源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国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各测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已开展联合测绘、多测合一工作。为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多测合一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规范多测合一,现制定《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要求,我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09 号),全面开展联合测绘工作。为指导推进多测合一,我局先后印发《关于规范测绘行业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联合测绘合同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关于印发<云浮市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 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举措清单>的通知》。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多测合一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多测合一,提升测绘服务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多测合一的定义

  多测合一,是指在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将测绘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事项,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由项目业主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开展测绘活动,依托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或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测绘成果提交、审核、共享,实现部门间管理信息、审批成果数据互联互通,测绘成果供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使用。

  二、多测合一的适用范围

  多测合一的实施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视具体条件鼓励实行多测合一。

  三、测绘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鼓励测绘单位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在本市从事多测合一活动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括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二)两年内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且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负面清单的情况。

  (三)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实际投入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须符合现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相关专业最低资质等级的规定,并满足承担多测合一项目的需求。

  四、多测合一技术要求

  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平面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比例尺主要采用1:500。时间基准应采用公元纪年、北京时间。执行国家、行业、省、市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多测合一配套文件,包括技术标准细则、业务办理指引、测绘市场监督管理制度等。

  五、实施步骤

  结合我市实际,多测合一按照以下步骤推广实施:

  (一)整合测绘事项(2023年6月中旬前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一般划分为用地报批(立项规划)阶段、规划建设及商品房预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 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举措清单>的通知》要求,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原则,分阶段整合优化测绘事项;对同一阶段的多个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由一家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承担,实行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按多测合一要求,规划建设及商品房预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应当由同一家测绘单位施测。

一是在用地报批(立项规划)阶段,将出让(划拨)或历史国有用地完善手续类型的勘测定界测绘与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的地籍测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均直接使用宗地测绘成果。测绘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得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勘测定界或宗地测绘费。(责任单位:市、县级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依职责具体落实)

  二是规划建设及商品房预售阶段,将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定位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与正负零检测以及商品房的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等事项优化整合,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施测。房屋面积、人防面积预测绘应按业务部门要求,统一测绘成果的内容与格式。房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预测绘相关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生成的结构化数据(如“预售楼盘表”)共享至住建部门的产权与交易管理信息平台,供办理预售许可等业务使用。(责任单位:市、县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具体落实)

  三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宗地测绘)、房产测绘、绿地面积测绘、人防面积测绘、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合并整合。地下管线测量根据各地实际和具体要求开展。(责任单位:市、县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具体落实)

  (二)优化窗口与信息化服务(2023年7月中旬前完成)

职能下放后,市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县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主动服务,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事项办理的窗口服务、咨询服务,提供相关业务办事指南、收费参考标准、技术要求、服务时限、成果格式、测绘合同样式、测绘单位名录等服务,做到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同办”。此外,县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综合前期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操作需求,提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联合测绘模块功能的意见或建议,利于拓展提升服务。(责任单位:市、县级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具体落实)

县级自然资源局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建设本级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不同阶段从委托、资料分发、业务办理、成果数据共享等业务流程的“全覆盖”,提升测绘成果管理水平。(该项暂不确定完成时间)

  (三)总结评估、优化提升(试行结束前两个月)

根据多测合一实施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总结评估多测合一实施情况,制定进一步优化多测合一的措施,完善测绘数据标准、成果格式、成果共享、事中事后监督,指导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自然资源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积极实施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成果共享。县级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快速无偿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工作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等服务。积极推进智慧自然资源建设,建立测绘成果共享利用与互认机制,积极推行“一码管地”,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与支持决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实现部门之间、前后阶段测绘成果的共享沿用以及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

  (三)加强宣传培训。结合“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及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面向测绘单位、建设单位或个人、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多测合一政策宣传,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业务专题培训,确保多测合一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全程监管。县级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活动全程监管、测绘行业信用管理、测绘负面清单、测绘单位及技术人员违法行为查处等制度。结合测绘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或专项检查,实现多测合一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测绘成果质量。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二年。


  附件:1.多测合一技术依据

       2.多测合一办事流程图


  附件1

多测合一技术依据

  1、《测绘基本术语》(GB/T 14911)

  2、《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

  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图6式》(GB/T20257.1-2017)

  6、《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8、《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015年)

  1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2、《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

  1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

  14、《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

  1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

  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1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GB/T2009)

  1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

  1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20、《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

  21、《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

  2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2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24、《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25、《住宅设计规范》(GB/T 50096)

  2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27、《广东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J/T15-134-2018)

  28、《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附件2


多测合一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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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部门指用地报批阶段涉及的市、县级自然资源局或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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