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深化“放管服”,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我市企业工业项目不动产首始登记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二、通过“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业务提供全程绿色通道服务,企业无需预约、取号,专人对接、专窗服务,提高办事效能。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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