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2〕2991号)要求,我局在总结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的,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无需登记申请人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登记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因承诺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承诺书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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