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公安车管狠抓6项汽车消费“放管服”配套便民措施的落实,助力汽车销售稳步提升。
一是推行数据保障“支撑办”。在省政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及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活动期间,车管部门及时完成车辆登记业务审核归档,向相关部门推送新车上牌,旧车转出及注销等数据信息,全力做好数据保障工作,确保我市群众充分享受省政府政策红利,顺利领取购车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办理新车上牌10506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1664辆,旧车转出623辆,注销登记702辆,所有业务均按时归档。
二是推行新车上牌“快捷办”。进一步加大新车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量,严格落实新车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联网核查制度,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实现群众买车上牌“最多跑一次”。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办理“快捷办”新车上牌9088辆。
三是推行新车上牌“一证办”。自5月1日起,我市全面落实车辆注册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措施,对在我市办理9座以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提交居住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办理“一证通办”注册登记303宗。
四是推行变更登记“异地办”。对于车辆办理变更车身颜色、前后保险杠、换装轮毂等业务,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解决群众异地用车难题。
五是推行二手车交易“简化办”。我市自2021年底开始推行9座以下小微型载客汽车及摩托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群众可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二手车过户登记,免除在转出地查验车辆和提取纸质档案环节。5月1日至今,我市共办理二手车交易“简化办“转让登记13815宗。
六是推行注销登记“容缺办”。5月1日起,我市对申请车辆注销登记无法提交乡镇以上政府、消防部门等出具的灭失证明的,由车主对相关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后,实行容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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