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政府印发《云浮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4大主要任务34项工作措施,力争到2023年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各项量化指标对标广州、深圳全面提升;到2024年底,打造与广州、深圳无差别的营商环境,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推云浮经济高质量发展。
34项具体工作措施提出,要全面推行竞争中性政策落地、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等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要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提升合同执行水平、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优化包容普惠创新环境、转变招商引资工作理念、营造亲商重商浓厚氛围、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实施服务企业效能提升行动的4大主要任务。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破解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对标先进提出具体配套改革方案备案,各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出台细化措施,完善跨部门审批流程,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分工、进度时序和节点安排。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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