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水电气“一窗通办、一表申请”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打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翻身仗”,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综合窗口,将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的三张申请表整合为一张表,实行水电气报装“一窗通办、一表申请”。
二、设立窗口
2021年12月30日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联办窗口,工作人员由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局和云浮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共同负责。
三、办理流程
水电气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水、电、气报装的所有业务,负责全业务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受理。申请人提交《水电气报装申请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供电局、云浮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协商制定)及相关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正式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并指导申请人一次性补齐。
(二)分办。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材料同时分发给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局和云浮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根据各自的业务流程办理。
四、职责分工
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局和云浮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分别负责用水报装、用电报装、用气报装等三项业务的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用户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同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提供咨询服务。水电气综合窗口应提供咨询服务,审查用户证照信息资料,确定用户报装要求。根据用户需求,预审相关工程图纸、初步勘查报装地点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判断是否需要建设长距离外线工程或延长市政管道,提前告知用户完善相关图纸、改善现场施工条件,并与用户就道路外线工程建设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待条件符合后,方可通知用户申请报装。
(二)印制服务指南。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应分别印制用水报装、用电报装、用气报装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主要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办理形式和申请材料(可容缺的材料请注明)、特殊审批环节、中介服务、办结时限(含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图、咨询及监督电话、网上申请及表格电子版下载途径等要素。排版及印刷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为节约成本,可以采用粉红色、黄色或蓝色的A4纸张双面打印,并印制摆放在窗口供申请用户和群众取阅。
(三)做好推广工作。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实际,制定出台相应方案,推动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业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窗通办一表申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