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应急、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信访维稳、禁毒、政务公开、宣传、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党务、党风廉政、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内部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护照、港澳地区通行证申领工作;牵头负责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以及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调查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承担有关统计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综合协调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核区域经贸协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工作。
指导和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组织市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评估,指导协调本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三)市场规划管理科
贯彻执行市场布局、开拓的政策规划;贯彻执行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划;配合提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划;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四)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贯彻执行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会展业。
(五)对外贸易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对外贸易促进政策规划;落实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六)贸易管理科
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七)电子商务科
贯彻执行有关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规划;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八)外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
(九)对外经贸合作科
贯彻执行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投资的政策规划;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
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推进海内外(含港澳台)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协调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工作;负责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我市对台经贸相关工作;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
(十)口岸管理科
贯彻执行口岸开放有关政策规划;承担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检查、督促全市各口岸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的情况,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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