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国有资产和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统计系统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建设维护,为统计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协调各专业搞好计算机程序的编制及应用工作;负责各项普查和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和技术指导,建立统计资料数据库等。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法制科负责指导全市统计改革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省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依法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二)综合核算贸易统计科。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文化、体育、司法、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计算和评估工作。
(三)工业交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运输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地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情况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现代产业体系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六)农村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市县农民收入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
(一)云浮市经济普查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落实省局的各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管理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库,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协调规范全市普查区划分;参与全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的有关工作;负责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咨询服务;参与全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周期性普查;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统计事项。
(二)云浮市农村调查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各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开展本辖区农村面上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负责及时搜集、整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负责开展对农村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负责对基层调查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调查技能培训;负责建立、轮换调查网点和抽取调查样本户;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