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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浮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办发〔2024〕18号),市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党群、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民政执法监督、民政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以及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和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社会组织人才和发展能力建设,统计分析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登记前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性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年度检查)、抽查审计,评估评价、重大活动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市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组织实施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审核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公开出版全市性地名图,指导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文化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

    五、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承担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管理与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承办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六、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车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全市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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