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钱枫 通讯员 王小科) 8月23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陪审员主要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以下简称组织推荐)方式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第一批人民陪审员任期即将期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司法局提出申请,按照选任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并到各县(市、区)司法局指定的地址现场提交材料。
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将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通过选任人民陪审员,有效地增加了基层法院的审判力量,扩大了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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