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 许舒婷 黎浩杰)12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开会时间,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收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三大会战”的专题报告、关于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还审议了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同意将上述议题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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