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欧胤丽)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基础性、主干性中央党内法规……”日前,云安区富林镇纪委书记在该镇组织召开的“月学课堂”上对《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进行主旨要义解读。
今年以来,云安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不断加强村级纪检干部业务政策理论水平培训,提升村级纪检干部“监督末梢”的履职能力。
学业务,强本领。编印《“月学课堂”资料汇编》,推动各镇纪委组织辖区内114个村(社区)村级纪检干部扎实开展“月学课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对党纪法规和业务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强化村级纪检干部对党的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把廉政意识、监督职责深植于村级纪检干部脑中,做到思想有所领悟、工作有所起色、履职尽责的能力有所提升,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重指导,明职责。为更好地督促村级纪检干部履职,云安区纪委监委开展“百村清风行”挂镇联村行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工作清单事项每月到村(居)廉政监督工作站开展挂钩联系工作,指导村级纪检干部重点围绕村(社区)“两委”班子廉洁勤政、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小微权力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等工作开展监督,让村级纪检干部熟悉工作职责、明晰监督内容、规范履职方式,督促其主动跟进监督。
严考核,促提升。坚持正向激励与约束并重,出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完善考评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将村级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重要内容,督促村级纪检干部知责、履责、尽责。对工作履职到位、监督成效显著的村级纪检干部予以表彰奖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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