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设立金融机构奖励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3号)第三条第二款“凡在云浮辖区注册设立的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依法持续经营满一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二)对新设立的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云浮市云城区洋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云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提交了《设立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的申请》,经我局复审,拟同意该公司申报。
为确保申请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开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个人或组织对该申报持不同意见,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金融监管科(电话:0766-8331272)反映。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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