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函〔2020〕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苹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化工园区定位的公告
按照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安〔2019〕14号)以及《云浮市深化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的苹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已被列入清理退出的化工园区名单。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现决定取消苹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的化工园区定位。
被取消化工园区定位的区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引进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禁原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超出规划红线范围的新建、扩建。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本次园区清理退出公告发布前已完成立项手续、落实用地规划、在建尚未投产以及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以继续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和发展。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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