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洋 通讯员 周超敏)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我市镇域经济做大做强“十条”措施,从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大力保障指标要素三个大方面“十条”措施支持我市镇域经济发展,推动镇域经济做大做强,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
在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方面,主要指导各县(市、区)及镇(街)规划审议工作和减少镇(街)审批环节;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是指,各县(市、区)及镇(街)首先要留足镇域经济发展空间。在新一轮空间规划编制方面,预留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镇域经济建设,推动城镇提质扩容。分类引导圩镇建设,完善圩镇功能结构划分和特色化发展指引,划出具有产业集聚和辐射能力的县城镇、中心镇,促进特色农业“接二连三”发展,推动美丽圩镇建设,增强集聚辐射能力。同时要聚焦宜居乡村建设,服务镇域经济发展。
大力保障指标要素,是推动镇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关键。将从支持用地规模供给、支持镇域特色产业用地、支持农业产业建设用地、支持设施农业用地、支持镇域工业产业建设用地等5个支持中保障镇域经济发展的土地供给,并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用活土地资源,推动我市镇域经济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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