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为扎实推动全市商务系统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公正合理,避免重复检查、多层执法,现制定2022年度云浮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发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三、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四、抽查流程
一是在抽查前应完善好抽查基础信息库,包括抽查企业、本单位执法人员等重要信息。二是先制定抽查计划,细化抽查任务,通过系统选取抽查对象,后发起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三是通知参与跨部门检查的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完善相关的信息,如执法人员信息。四是联合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五是参与跨部门检查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上上传检查结果。六是抽查任务发起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检查结果的公开。
五、职责分工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双随机抽查的领导工作。
六、检查工作流程
(一)检查人员名单产生。公示系统产生抽查企业名单后,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检查名单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开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 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小组主办人员(检查名单第一位)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三)结果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如需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关于云浮市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通告》(云府函〔2021〕7号)精神,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待收到反馈处罚结果信息后在省级平台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业务科室在系统中发起抽查任务前,建议先提前3天与联合部门沟通抽查计划安排。
(四)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局综合科存档。
附件:1.云浮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云浮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联合抽查清单
云浮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云浮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1 | 信息报告检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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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四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2号)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
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修正)第五条 |
4 | 二手车市场监管检查 | 二手车市场监管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 2017年修正);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7.《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订) 8.《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 9.《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10.《广东省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公告〔2015〕3号) |
5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检查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 |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二十九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重点检查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落实情况,督促企业通过商务部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备案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
附件2:
云浮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编码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汽车市场监管 | 10044000027001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 发展改革、税务部门 |
2 | 10044000027002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部门 |
3 | 1004400002700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 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 |
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1004400002800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5 |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 10044000005001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 市场监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部门 |
6 |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 10044000008001 |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 机动车销售企业 | 生态环境部门 | 商务部门 |
7 | 10044000008002 |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 机动车销售企业 | 市场监管部门 | 商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