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18〕11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2018年第16号)有关精神,及时清理不适应该项工作需要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印发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云府办〔2003〕64号)予以废止,该文件从即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规定的通知(云府办〔2003〕6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附件:关于印发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云府办〔2003〕64号).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