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7〕6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
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下称《实施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办〔2016〕130号,下称《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浮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下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我市的《分工方案》是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年度推进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工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任务的分工安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落实专人专职,定人定岗负责《分工方案》的各项任务,并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助力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主动加强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精准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对照《分工方案》提出的33项重点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做好牵头组织、联络协调、督查督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涉及需要相关单位配合的,要主动沟通协商。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协作意识,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按时间要求有效推进和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安排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将进一步落实相关的监督考核,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制定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实施进度情况。同时,将各地、各部门对《分工方案》每年的落实推进情况列入政府网站年度考评,严格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各部门也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分工方案》情况开展跟踪落实,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相关问责机制,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结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各地、各部门均要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动态报送工作,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云浮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制定配套措施,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9年年底前完成 |
2 |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督查工作专栏 |
市府办,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3 |
编制公布市县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
市编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4 |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5 |
分级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
市法制局,市编办,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6 |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
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7 |
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
市编办,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8 |
完成市县镇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 |
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9 |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10 |
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编制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局 |
2017年6月底前出台地第二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
11 |
出台市直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办法 |
市财政局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12 |
出台全市PPP项目库入库(退库)管理规程 |
市财政局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13 |
加强全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目录管理系统建设 |
市府办,市直有关单位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14 |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
市府办 |
2017年年底前实现县级政府及牵头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全覆盖 |
15 |
推进县镇村细化完善本地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具体办法及村务公开实施细则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16 |
出台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制度 |
市扶贫办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17 |
建设“开放云浮”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等单位 |
2018年年底前开放18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2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2020年年底前开放25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3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 |
18 |
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回应平台 |
市府办,市法制局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19 |
加强市长网上信箱平台建设 |
市府办,市经信局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20 |
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绩效考评 |
市府办,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从2016年起每年实施 |
21 |
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
市府办,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9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网站向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的迁移率达100% |
22 |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 |
市经信局,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7年年底前实现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县区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县区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县区55%以上),82%以上(县区5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数不超过1次,12%以上(县区7%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
23 |
普及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及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20年年底前 在全市推广 |
24 |
建成覆盖全市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2020年年底前完成 |
25 |
建设市县两级通用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26 |
建立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审批绩效评价机制 |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局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27 |
完善市县镇三级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及答复要求 |
市府办,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2018年年底前完成 |
28 |
修订《云浮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市法制局,市府办 |
2019年年底前完成 |
29 |
规范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 |
市法制局,市府办 |
2018年年底前实现规范性文件在规定载体上的统一发布率达100% |
30 |
根据省和市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具体贯彻措施 |
市府办,各县(市、区)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
从2017年起每年实施 |
31 |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
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2017年年底前全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 |
32 |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
2017年年底前完成 |
33 |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 |
市府办 |
从2017年起每年实施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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