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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142号)
  • 时间:2017-12-07 00:00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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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7142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云浮市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函复同意(粤国土资矿管函〔2017〕2796号),现予以发布实施。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规划》是指导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依法、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二、严格执行和落实《规划》。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非金属矿产优势明显,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保持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一是加大地质工作力度,提高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二是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定,引导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三是加强规划分区和优势矿种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机制,保障重要矿产资源安全。四是积极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和土地复垦制度。同时,依靠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水平。

五、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不予批准立项,不予批准颁发许可证,不予批准用地。三是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反矿产资源规划行为。

六、《规划》文本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另行印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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