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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4-12-12 10:56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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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4〕30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建立国家

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10

 

  

云浮市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美丽幸福新云浮,现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紧密结合云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为新起点,以巩固深化创卫成果为载体,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入手,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切实解决易回潮反复和关系民生的问题,不断巩固提升、深化扩大创卫成果,确保广大群众长久分享创卫带来的实惠。

(二)工作目标。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互相配合、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协调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推进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每满三年一次的复审,全力建设特色宜居城乡。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监督和考评措施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由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工作部署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和安排,具体工作由各级爱卫会负责牵头实施,并进行工作督查。市爱卫办每年制定督查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把每年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关于明确云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的通知》(云府办〔201079号)和《关于对创卫任务实行“领导督办、部门包段、干部包点”管理的通知》(云委办发电〔2012111号)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健全联动机制。街道办、社区居(村)委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卫“网格化管理”责任细化工作的通知》(云创卫办201367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加强对辖区范围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市直或区直责任部门;市直或区直责任部门接到街道或社区居(村)委的书面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整改,不得推诿,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适当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向完善城市功能、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增加投入,尤其要把市容环境保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设备更新、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本部门本单位所需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经费列入年初开支计划,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五)强化人大、政协监督机制。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市人大、市政协年度视察计划,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视察和检查,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六)开展创建活动。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的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卫生保健水平。

三、强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落实城区清扫保洁责任。实行全城一把扫保洁,规范环卫保洁责任制。云城区政府及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要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认真组织环卫工人抓好辖区内清扫保洁工作,切实做到主次干道每天不低于16小时保洁,小街小巷、老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不低于12小时保洁;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卫工人作业质量的检查、评价和监督,落实责任。在保洁时间内,路面要做到看不见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砖头、石块等垃圾杂物;进一步完善垃圾投放和收运机制,引导市民形成按时投放的良好习惯,环卫工人按时上门收运,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天天干净,处处干净目标。水面垃圾应按责任范围及时清理。

2.加强单位、居民生活小区保洁管理。单位办公区、宿舍或拥有产权的厂房店铺等区域卫生清扫保洁由各单位负责,纳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本单位及管辖区域干净整洁。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其它居民区由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及所在街道、社区居(村)落实清扫保洁。各街道、社区居(村)要加强居民区保洁工作的管理。

3.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城区各单位、各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凡不履行责任的,要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教育或相应处罚。

4.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道路情况进行划线归位,确保车辆停放、交通畅顺有序,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车辆停放管理,严禁人行道上停放汽车等乱停乱放行为;扎实抓好各集贸市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放的整治,维护集贸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抓好餐饮业门前道路车辆停放的管理,规范午餐、晚餐两个时段车辆停放高峰期的秩序,避免因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的发生

5.坚持不懈抓好“六乱”整治。市区“六乱”是城市管理的顽疾,尤其是车站、医院等窗口单位周边、集贸市场周边和夜间大排档。城区执法局、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坚持常抓不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跨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卖和乱停放行为,确保城市容貌长期整洁有序。

6.建立健全“周末卫生日”活动制度。各机关、事业等单位要坚持开展“周末卫生日”制度,每周五和节日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场所卫生进行打扫,清除垃圾,清扫地面、天面,抹洗门窗,清理积水,堵塞鼠洞,增强单位干部职工卫生意识。

7.加大处罚力度。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应依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对市民乱丢乱扔垃圾、烟头及随地吐痰的不良行为予以处罚。

(二)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机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确保许可准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准入关;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好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文化娱乐场所及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环保部门把好食品生产、娱乐场所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工商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把好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关。

2.加强食品安全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各负其责,确保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等经营单位,由食品药品监督、城管、工商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卫生监督部门要认真抓好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文化娱乐场所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文广新局要抓好网吧等公共场所行业卫生监管

(三)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工商部门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配齐配足市场监管、清扫保洁人员,定岗定责,使集贸市场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配套、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清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内熟食摊档及以手工加工食品、现做现卖的“前店后厂”类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内单纯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没有销售门店)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加强对市场内和市场周边餐饮业的监管。

(四)加强健康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行业特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职工健康教育;教育部门继续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做到每两周至少安排1节健康教育课。大、中专院校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专题讲座,每月不少于1次,提高学生健康知识和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各新闻媒体要设立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每周至少播放、刊登一次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知识;各街道、社区要以人员聚集地段作为公益宣传主阵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改变市民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五)加强环境保护。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尤其是PM2.5PM10的监测;环保、公安、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确保城区内工业企业和餐饮业烟尘及汽车尾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住建、环保、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筑业、餐饮业、文化娱乐业等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对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扬尘、异味、餐饮业油烟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标排放。环保、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水务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六)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职责要求,制订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措施,依法开展监督和管理。做到疫情报告网络健全,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无院内感染引发的重大疫情和死亡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继续保持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严格执行《云浮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的规定》,各级各部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落实城区市、区、街道各级爱卫机构和城管、住建、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职责,坚持开展云浮城区统一消杀活动,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巩固灭鼠、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努力做好灭蟑螂工作,力争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疾控机构要定期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灭效评估和达标评估等监测工作,掌握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消长规律和密度分布情况,为科学制定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方案提供依据。市政、供电、通信等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要设有“四防”装置以及地下管线沟(井)要有密闭设施,按照“谁的物业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行业管理,开展有偿承包服务。各级政府要将病媒生物防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消杀工作经费。

(八)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管理。

1. 云城区政府要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基础上,加大对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道路硬化和环境绿化,完善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水平。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要加强辖区内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和绿化管养等工作。

四、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素质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个引导市民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质的过程。当前,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一个突出薄弱环节就是部分市民卫生意识不强,乱扔垃圾、烟头纸屑、随地吐痰现象仍时有发生。坚持抓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重视教育引导和曝光不良行为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期的、重要的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坚持不懈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市委宣传部要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统一部署年度宣传任务,组织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及各种网络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在创卫期间设置的各种创卫宣传栏目,作为长期保留栏目,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引导市民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纠正不良陋习。

(二)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形成教育引导合力。各级教育部门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文明行为习惯;各级工会要积极引导产业工人树立良好的卫生文明形象;各级团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清扫保洁、捡拾垃圾、烟头等志愿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搞好家庭卫生做起,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各社区、村(居)委会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卫生、讲文明”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引导社区、村(居)委会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素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在公务人员中把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树立卫生文明形象纳入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为市民作出榜样。

(三)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城市卫生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解决。要畅通人民群众对城市卫生问题的反映举报渠道,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五、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促进长足发展

进一步加强市爱卫办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今后,由市爱卫会负责综合协调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要建立定期检查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云城区及其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责任主体的作用,健全爱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云城区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依照本《意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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