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19〕48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云安区
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批复
云安区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审批〈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请示》(云安区府报〔2019〕4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合理控制镇的建设规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合理利用和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81.89平方公里镇域规划范围内,实行镇村统一规划管理。到2035年,镇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3.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平方公里以内。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规划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
三、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给水、排水、污水、电、通信、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综合平衡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包括防洪、消防、防震等在内的镇级综合防灾体系,提升镇综合防灾能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和管理。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落实生态功能区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引导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石材加工生产企业入园发展,提高石材粉尘处理率及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区域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措施。
六、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风貌特色的保护。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好镇域传统风貌和格局,随形就势,突出乡村历史文化与山城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七、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石城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并依法对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八、请你区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确保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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