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6〕16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云浮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关工委等26个单位(组织)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名单附后)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云浮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云浮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梁道彬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何冬梅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王 华 市扶贫办主任
黄小文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专职副主任
赖 昶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调研员
黄荣耀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桂初 市教育局副局长
傅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星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德兴 市司法局副局长
叶章森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赐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建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庆固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胡锡娟 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刘洁珍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李 铸 市地税局副局长
严浩宗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克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小石 市法制局副局长
陈 容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
樊国培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连珍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洁霞 市妇联副主席
刘宇星 团市委副书记
叶军强 市残联副理事长
陈柏林 市关工委秘书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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