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7〕9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
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创强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督导验收办法的通知》(粤教督〔2014〕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创强争先督导验收方案进行修订的通知》(粤府教督〔2016〕14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快我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以下简称“创现”)工作,确保于2018年把我市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为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广东发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战略思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水平,构建结构合理、均衡发展、质量优良、机会公平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为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新兴县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到2018年底,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郁南县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在全市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我市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二)具体目标。
1.高标准普及各级各类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9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
2.高规格提升办学基础条件。建成省规范化幼儿园达7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普通中小学中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占比达80%以上;全市省级以上重点中职中技学校占比达80%以上;100%的公办中职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并建有2个以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实训中心;90%的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中小学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城镇中小学接入带宽不低于5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M;建成市级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所有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成效明显。80%以上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3.高层次建设教师专业队伍。教师地位不断提高,学校师生比达到省的要求,专任教师100%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普通高中和中职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达10%以上,中职“双师型”教师达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35%,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65%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配齐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图书资料、实验室等方面工作的教辅人员。建立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培训体系。
4.高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德育工作,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初中毕业生升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教育科研成果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达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和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要求。
5.完善和提升教育体系结构。国民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各级各类教育紧密衔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建成市、县、镇、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60%以上社区建有社区教育(文化、娱乐)中心,每年接受社区教育的社区成员的比例达30%以上。
6.建成公平、优质的教育发展机制。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合理,经费投入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城乡之间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5;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办学行为规范,现代学校制度完善。
三、主要工作
对照推进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着力突破教育发展薄弱环节,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重点推进六大工程:
(一)师资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把全市教师培训工作重点放在培育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方法、重点提升学历、加大名师培养等方面,制定具体师资提升行动方案,动员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参加学历提高以及理念更新培训和实践。各地对参加学历提升培训的教师适当给予学费补贴,力争到2018年完成教师学历提升培训任务,达到现代化先进市的标准;切实解决教育创强中存在的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大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和评审力度,解决省级名师、名校长数量不足问题。
(二)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提质工程。
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创建省规范化和优质幼儿园,全面完成创建省规范化幼儿园的工作任务。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办园。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学校建设力度,优化农村学校资源配置,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城镇学校扩建计划,增加有效学位,加快解决优质学位不足和城镇大班额问题。
(三)高中阶段教育优化工程。
加强全市薄弱普通高中建设,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水平优质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学校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以资源整合、扩建提升等形式,使全市公办中职学校、中技学校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完善和提升职教基地建设工程,稳定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四)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
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全面深度融合,深化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教育专网和校园网,提升网络带宽,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多媒体设备进班级和增加学生电脑配备等。创建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大力推进网络课程建设,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增强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能力,确保设备和资源在教育教学中得到有效使用。
(五)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
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强化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扎实开展教学研究,壮大和强化市、县、镇三级教研队伍,提升教研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全力打造高效课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彰显个性特点,发展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学校帮扶制度,组织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一对一帮扶,实行教学常规管理一体化、教育信息和资源共享、统一调配师资、共同设计和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建立教育质量科学评价机制,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教学督导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多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多元评价机制,把评价标准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统一起来,积极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六)教育内涵特色建设工程。
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突出教育现代化发展特色,使之成为云浮教育亮点。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学校德育工作新路子,坚持以科学态度,努力改进和拓宽德育工作内容和方法,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典立德,修身育人,建立符合规律、有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努力探索德育教育新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结合专题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教育途径,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引导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加深了解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明确“健康第一”培养目标,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科技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体质、人格、心理、能力全面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云浮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创建责任(责任分工见附件)。市委、市政府将各县(市、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育“创现”工作制度和人大督查、政协视察“创现”工作制度,建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报和专项督查制度,构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联审联批、现场办公等服务平台。
(二)统筹协调,通力合作。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以上工作目标和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师资队伍学历提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提质、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和教育内涵特色建设等六大具体工作行动方案,同时,做好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整合技工学校,全面提升技工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把公办技工学校建设成为省一级以上重点学校。各地要建立推进工作责任目标的倒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工程推进建设,开设保障教育发展的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更优惠、更快捷的政策措施,优先决策、优先投入、优先办理、优惠建设;按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本单位涉及教育的文件、照片、数据和总结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各镇(街)要分别着力整改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的存在问题和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确保顺利通过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的复评。
(三)多措并举,保障投入。
根据规划,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需投入资金约15.18亿元。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资金,积极构建合理、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除依法确保财政教育拨款“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外,要采取多途径、多渠道的办法,以“一个为主,四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创现”资金,确保“创现”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1.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制定县级“创现”资金投入方案,确保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2.省财政奖补一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已明确“省财政从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对这项资金,各级财政要及时拨付,各用款单位要及时支付,确保及时发挥应有效益。
3.市财政支持一点。
(1)对县(市、区)的“创现”奖补。奖补标准:按每个镇(街)100万元的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奖补,即云城区800万元、云安区700万元、罗定市2100万元、新兴县1200万元、郁南县1500万元,总共6300万元。奖补办法:按照省依据《粤东西北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任务完成的比例,市财政将市级“创现”奖补资金直接划拨到各县(市、区)财政,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2)对市直学校(包括市广播电视大学、新兴中药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市中专学校、邓发纪念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等6所学校)的“创现”投入。由各学校按省“创现”的有关要求,通过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促达标的原则细化投入方案,结合我市财力实际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其“创现”资金经主管部门审核,再呈报市政府核准后据实依规拨付。
4.规费减免一点。
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我市教育创强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办法,切实减免中小学校舍等项目建设规费。
5.社会捐资一点。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捐资助学,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系统地组织新闻报道,加大对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积极支持配合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浓厚氛围。通过云浮日报、云浮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教育网站、街道社区(村)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及时报道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
五、时间安排
(一)规划部署阶段(2016年3月至9月)。
1.成立云浮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召开云浮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推进会。
2.各县(市、区)要分别制定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工作决定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启动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
1.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责任书。
2.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规划时间表,对照《督导验收方案》要求,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层级明确责任,以倒逼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按现代化标准整体提高本县(市、区)教育综合实力,及时向省提出督导验收申报,确保如期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
3.根据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推进时间表安排,在各县(市、区)自评申报的基础上,按以下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分期分批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2017年9月为新兴县;2018年5月为云城区、云安区;2018年9月为罗定市、郁南县。
(三)市迎评阶段(时间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办法》,2018年6月起,成立云浮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市一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迎评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督导验收。
附件: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
先进市工作责任分工
一、教育地位
(一)思想理念。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定位,坚持教育发展标准化、均衡化、信息化、多样化、优质化、国际化,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科学发展观,明确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方式。
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编制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发展规划。
以国内外发达地区为标杆,制定推进本地区教育现代化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决策机制,规划部门将教育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制定市、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按计划如期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规定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无偿移交政府使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编制委、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政策环境。
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构建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提升教育改革发展的优良环境,营造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教育条件
(一)学前教育。
省规范化幼儿园达7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普通中小学校中标准化学校覆盖率70%以上。特殊教育学校门类齐全,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学习康复得到帮助,专门(工读)教育学校转化学生成效显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高中阶段教育。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占比达80%以上,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比例达到省的要求。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校达80%,公办中职学校100%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并建有2个以上的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编制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教育信息化。
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作,90%的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中小学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 ,城镇中小学拉入带宽不低于5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M;建成市级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所有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有明显成效;80%以上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活动参与面广,逐步形成本地化的特色应用活动、品牌项目,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和普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高,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创新性,充满活力,探索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普通高中和中职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达10%以上,中职“双师型”教师达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35%以上,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65%以上。建立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制度完善,培养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社会公共教育设施。
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青少年宫、文化馆、体育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覆盖全市,满足需求;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规划编制委、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教育管理与改革
(一)法制保障。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基本实现“一校一章程、一校一法律顾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教育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的学法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省定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无违规集体补课现象。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重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学校没有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教育督导。
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配足配强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教育改革。
落实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全过程,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形式。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时间有保证,开展学期初与学期末的安全教育周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教学,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教学研究工作扎实开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教育经费
(一)经费投入。
全市及市本级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经费管理。
1.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高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逐步提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确保不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教育发展水平
(一)普及程度。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每万人口市属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逐年提高,有国家或省立项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人力资源水平。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其中高中以上教育占95%以上。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年,其中高等教育占2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教育质量。
建立符合规律有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德育形式内容丰富,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重视德育队伍建设。明确“健康第一”的培养目标,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2018年达到8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中职教育已开考专业双证率达98%以上;初次就业率达98%以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C级以上比例达85%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国民教育。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等,体系完整,规模适当,比例适合,满足需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终身教育。
初步构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多元化发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统筹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和人员配备,建成市、县、镇、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60%以上社区建有社区教育(文化、艺术及娱乐)中心,每年接受社区教育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教育科研水平。
制定全市教育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切实可行的举措,能按规划开展年度工作,执行情况良好。市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近三年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年度立项数逐年增加,近三年获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3项以上。科研成果显著,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不少于3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六、教育公平
(一)区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系数。
各县(市、区)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5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比例逐年提高。到2018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助学工作。
重视助学工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教育交流与合作
(一)交流与合作工作基础。
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中有明确的对外交流工作职能,有相应的工作部门和工作经费。认真执行对外交流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与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制订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及学校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事侨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
与境外教育部门、学校等机构有较频繁的交流和合作,重视教师境外培训培养,制定教师出境交流学习计划,教师出境的比例逐年提高,接受境外培训培养教师的学习成果在本区内推广。重视聘请外籍教师工作,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重视外国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工作,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妥善解决入学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事侨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国际理解教育。
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国际化素养,学生理解、尊重多元化文化,懂得并掌握基本的国际礼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职业教育国际化。
中等职业学校有与国际接轨的专业课程与教学,有学生取得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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